2015年十二中学校少年宫校园足球比赛方案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加快学校体育课程建设和质量建设进程,拓展和强化校园文化建设的内涵,推动学校少年宫建设各项工作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六一前夕,举办2015年十二中学学校少年宫校园足球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单位和组别:初一、初二年级各班,分男、女组
二、比赛时间、地点:2015年5月22至2015年6
月2
日,学校足球场
三、运动员参赛资格
征得家长同意,身体健康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在校学生
四、组织机构
组
长:王友明、韩
笙
副组长:王武权、唐生亮
组
员:冯永康、刘宏雷、王建军、王仲芸、曹义芳、戴鲁锋、朱从斌、鲁新星、孙功保、张舟、全体班主任和体育教师
五、报名办法和分工
(一)报名:每班级可报男、女各一队,每队领队(班主任)1人,队长1人,运动员人数不得多于10人。各班级于2015年6月5日前将报名表交到体育组张舟老师
(二)分工:
①裁判工作:体育组;②安全和赛事外围工作:政教处负责;③宣传报道:办公室④材料准备和保存:教导处;⑤器材准备:总务处;⑥开闭幕式:政教处负责;⑦安全教育和礼仪教育:年级部主任和班主任
六、奖项设置及奖励
①按年级组设一、二、三等奖;②本次比赛设立年级“最佳球员”、“最佳射手”、“最佳教练”、 “最佳阵容”、“最佳啦啦队”、
“体育风尚奖”等奖项。
七、其他要求
(一)各班主任把校园足球联赛开展作为培养学生规则意识、团队精神、拼搏意识的一个载体,尊重对手、尊重裁判,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二)每场比赛的参赛队领队必须到场,如领队有事未能到场,可提前通知组委会且委托其他人担任领队,否则不准参赛。
(三)本次联赛后将根据球员表现选拔校足球队队员。
(四)场上裁判严格执法尺度,务必语言强调“宁失一球,不伤对手”,防止比赛中发生严重的伤害事故。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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