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效能建设
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省市及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强作风效能建设的会议要求,马鞍山十二中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作风效能建设的意义。全校要站在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加强作风效能建设的要求,严禁无动于衷,严禁心存侥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要率先垂范,自觉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带头执行。通过办公会、教职工会学习宣传中央精神,转变作风,弘扬正气。
二、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按照中央反对奢靡之风的要求,严格执行区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公用经费支出的有关规定,禁止公款用于吃喝招待,禁止乱发钱物,合理安排使用有限资金,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
三、强化工作作风建设。强师德转作风,倡导爱岗敬业,爱护学生,倡导管理干部深入一线,扎实工作,力求做出实实在在的业绩,努力办让学生、家长、老师满意的学校。
四、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禁止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网上聊天、玩游戏、买卖证券、下棋打牌、看电影电视、听音乐,有事自觉履行请(告)假手续。学校将加大劳动纪律抽查力度,抽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五、开展校园控烟禁烟活动。按照教育部要求,校园为禁烟场所,不利用公款购烟,不互相敬烟,不在学生面前(或教室)抽烟,不在集体活动或召开会议时抽烟。倡导控烟禁烟,保障师生健康。
六、严肃纪律,严格问责。对违反规定人员,严格追究相应责任,给予相应处罚。对因个人工作失误等原因造成学校声誉受到严重损害,或导致他人造成严重损失的,要加重处罚。
全校教职工要自觉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弘扬正气,营造风清气正、文明和谐的工作环境,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20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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