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十二中规范办学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校全面贯彻国家和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为核心,以规范办学行为为重点,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把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作为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工作监督、检查、督导、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纠正违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的各种不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学校成立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教育教学管理部门和教研组长与班主任为成员。全面督查、落实学校有关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要求与措施。
一、规范招生入学和分班。
严格按照市、区教育局关于“小升初”的要求,主动公开招生信息,无条件接受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人学。不设“实验班”与“特优班”。近年来,择校生的比例一直为零。
二、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
加强日常考试管理,减少考试次数,提高考试质量。严禁以考试成绩给班级、学生排列名次(座位、考场)。推行日常考试成绩无分数评价。各类考试信息均为学生的个人隐私,任何班级、学校都不得以张贴、宣读、传阅、手机短信、网络等形式公布学生的分数、名次等考试结果。按规定将理化实验考试和体育考试成绩作为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
三、规范作业布置,控制作业数量。
优化作业内容,改进作业方式。教导处每学期都对教师作业布置情况进行督查,切实提高作业布置的针对性、有效性,从根本上改变学生作业量大、效率低的现状,要求教师在指导学生在完成书面作业的同时,完成相关的社会实践性作业。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1.5小时以内。
四、规范作息制度,控制学习时间。
对学生休息时间、在校学习(包括自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等方面作出科学合理安排和严格规定;保证学生休息权、双休日的自主支配权。严格遵守国家课时规定,学生每天在校教学活动时间,不超过7小时,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五、规范课程开设,控制课时总量。
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确保艺术、体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开设和教学。任何人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违背教育规律的学科性竞赛。禁止以任何名目在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
六、规范学生用书,控制滥用教辅。
严格执行国家教辅材料管理政策,按照市、区教育局要求,对教辅材料实行“一教一辅”的管理和家长自愿购买的原则,供学生选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201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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