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十二中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德育队伍建设,加大对班主任工作的管理力度,发挥目标管理的激励功能和导向作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与管理质量,提高办学效益。结合我校特点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必考核项目
1.班级管理(70分)
每学期将各部门对各班级的考核成绩汇总、统计,最高分得70分。
2.班主任工作手册(10分)
每学期结束后将班主任工作手册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至政教处,并认真、真实填写的得满分。不交的不得分,迟交的扣1分。(班主任工作手册作为班主任工作年限认定的依据)
3.班主任例会(5分)
每学期召开的班主任例会要按时参加(如遇有课,请自行安排好),一次不参加的扣1分,迟到的扣0.5分。有事请要在会前向政教处请假,并扣0.5分(有特殊情况参加不了的除外)。
4.家长会(5分)
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家长会(包括学校组织召开),每次家长会需家长签到,会后将签到簿和会议提纲交至政教处或相关部门。到会人数要在80﹪以上,达不到的扣2分,无会议材料的不得分。
5.育人工作(5分)
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及时处理突发问题,如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政教处发现并处理且记录在案的,一次扣0.5分,如果班主任能积极配合的,将酌情扣分。
6.其他工作(5分)
学校其他部门安排的,按要求认真完成。不完成的不得分,有拖拉、延迟现象的每次扣1分。
三、加减分项目
1.加分项
班主任的德育论文获校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5、1、0.5分,获区级获奖乘以1.5,市级获奖乘以2进行加分。
2.减分项
①上班迟到、早退,发现一次扣0.5分,病事假不请假的扣3分。
②在班主任工作过程中,有重大过失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经考核小组查实的,扣10分。
四、考核时间
每个学期放假前一周内,各相关部门将各自负责的考核结果报政教处,由政教处汇总后报学校办公室。
五、考核结果使用
1.作为班主任年度评优、教师职务评聘、班主任奖励性津贴发放的依据。
2.考核期间班级学生受到政教处处分、犯罪和安全事故,取消班主任年度评优资格,如属责任事故,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一二年九月一日
马鞍山市第十二中学班级考核细则
(试行)
考核对象
班级
学年度
学期
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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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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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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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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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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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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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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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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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日常规”检查
(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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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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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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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操进、出场做到快、静、齐,动作要规范、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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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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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看
检
查
结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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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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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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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仪表、服装等要符合《十二中学生文明规范》,校、团徽佩戴整齐、规范。坚持每天穿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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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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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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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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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带零食进校园,无乱扔纸屑、食品袋等杂物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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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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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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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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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保健操要做到认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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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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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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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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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间无追逐打闹、大声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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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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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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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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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早读前必须打扫好卫生包干区和班级卫生并全天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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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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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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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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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按课表安排参加各种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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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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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项德育活动开展
(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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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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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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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召开主题班会不得少于四次且要有记录,每少一次扣1分。(结合学校的工作自行安排班会课内容,其中要有安全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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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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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班会课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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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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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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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至少出黑板报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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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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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检
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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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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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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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文化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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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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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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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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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完成并上交各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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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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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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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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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组织的运动会,校会及外出等集体活动中班主任全程参与,组织有力,全体学生积极参加服饰整洁、进出场有序、文明守纪、讲究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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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处
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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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看
最
终
结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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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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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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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博客作为德育工作的新平台,内容健康,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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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中心
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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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班级财产管理(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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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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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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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和学校公物管理要完善,每学期公物损坏在20元内扣2分,20—50元扣3分,50元以上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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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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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最
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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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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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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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组织的活动,如果排名次或设一、二、三等奖的依次加2分、1.5分、1分,获市级团体奖两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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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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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最
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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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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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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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一学期内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如受学校口头警告、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者,一人一次扣1分、3分、5分、8分。受公安部门查处通报的一人次扣10分,学生犯罪的一人次扣20分,班主任对这些在发生之前已做大量工作的,分别扣1分、2分、3分、5分、10分。班级学生出现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酌情扣3—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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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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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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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不参加学校、年级组织的必须参加的活动和比赛的每次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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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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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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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组织的考试,发现学生作弊一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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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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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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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各班学生迟到现象、不上课在校园内闲逛现象,发现一人次扣0.5分,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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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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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点说明:1.学期结束前一周,请相关的考核部门按本考核表中的分值要求,将最终考核成绩汇总到分管德育的副校长处,最后由政教处统计。
2.如果班级有学生受到政教处处分或学生犯罪的,取消该班级该学年的评优资格。
3.本考核方案从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执行。
4.以上各考核项的解释权归相应的考核部门,考核结果公布以后,如有异议,由校长室和党支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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