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贪官四千
人均卷走一亿
中央纪委副书记李玉赋8日在新闻通气会上说,目前中央纪委监察部与中组部、公安部、司法部、外交部等15个部门建立了防范违纪违法公职人员外逃工作协调机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他说:近三十年来,外逃官员数量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500多亿美元,算起来平均约1亿元人民币。
近年来,官员滞留海外不归现象屡见不鲜。去年中纪委监察部和预防腐败局因此对近来官员出国不返事件进行了专题调研。
李玉赋说,目前,中央纪委监察部与中组部、公安部、司法部、外交部等15个部门建立了防范违纪违法公职人员外逃工作协调机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一些省(区、市)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制定了联系合作的工作规范,形成了抓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合力。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联合下发了建立惩防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有关文件,确定了工作程序。财政部针对承担的7项牵头任务,分别与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单位建立分工合作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监总局等单位,利用联席会议这个平台,定期与协办单位研究工作。揭秘详解贪官外逃四种方式
中纪委特约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邵道生在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说,这些外逃贪官有一个明显特征:绝大多数是先把配偶子女以经商、留学等名义送往国外,获得外国国籍或绿卡后,里应外合把资产转移到国外。当然,贪官们向国外转移资金的手法是多种多样的,多以“中资企业海外投资”、“购买设备”等隐蔽手法瞒天过海,最后自己来个“裸奔”。
邵道生介绍,贪官是官场中的“人精”,混迹官场多年,关系密集,人脉极深,对反腐败都有一套应对办法。他们成功外逃的方法主要有4种:
1、借因公出国考察的机会外逃。官员借考察的名义出离国境,再以各种“莫须有”的理由拒绝回国,上演了一出出畏罪外逃的把戏。譬如,原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曾经18次利用公务身份去加拿大考察,名义上是出国考察,实际上是给自己外逃做探路准备。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烟草公司经理蒋基芳,河南省漯河市原市委书记程三昌,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等,均以出国考察、旅游等手段出逃海外。
2、通过旅行团出境转逃第三国及偷渡等方式。
3、使用假身份证办理真护照。如主宰温州城市建设近10年的巨贪杨秀珠携全家出境时,所用证件全部是假的。
4、与黑社会勾结起来出逃。在美国、澳大利亚等中国贪官聚集较多的国家,有华人专门开公司为贪官提供“一条龙”服务。
(20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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