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品行分”评价机制,引导学生健康发展
马鞍山九中
纪绍福
摘要:2005年,马鞍山市就开始试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但由于时间仓促,没有经验,没能实现对学生进行发展性评价的目标。作者用了六年时间,结合自己的班主任工作实践,摸索出一套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衔接的班级量化管理制度——“品行分”管理制度。这种“即时、即地”地给学生行为进行评价的制度,淡化了传统评价中甄别与选拔功能,更加关注学生的成长与进步。而要发挥“品行分”管理制度的最大效能,必须做到以下八点:评价制度的创立要让学生参与;评价标准要明确;评价内容要全面;评价主体要多元;评价过程要公开;评价结果要公正;评价方式要灵活;要体现评价的教育性。
关键词:综合素质评价
发展性评价 品行分管理制度
评价的教育性
马鞍山市作为省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5年,就以5个基础性发展目标(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和审美与表现)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开始试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的操作过程是:在班主任对学生初中三年来的发展情况进行整体描述及学生本人自我描述的基础上,全班学生依据“评价标准及说明”,对本班每一位同学(包括自己)进行等级评价,再由评价小组中的教师结合学生在校五个学期的整体表现做出等级评价,最后将结果合成A、B、C、D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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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正好是毕业班的班主任,由于是第一年实行这项评价制度,没有可供借鉴的经验,一切都显得那样仓促。这次的评价本意是对学生在初中三年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因为缺乏学生成长的过程性原始资料,同时要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完成评价任务,难免有些蜻蜓点水般的流于形式。最后只好以能够量化的学生在校学习成绩为评价依据,从评价合成的等级结果来看,基本上与学生在校学习成绩相吻合;班主任给学生的评语也是终结性的,侧重于选拔与甄别功能,滞后于学生成长实践,因此新课程改革所倡导的对学生进行发展性评价没有落到实处。
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评价的目的是为了能够促进被评价者的发展,侧重于对学生成长过程的形成性评价,突出评价的激励与调控功能。为此我从2005年开始,用了六年时间,结合自己的班主任工作实践,逐渐摸索出一套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衔接的班级量化管理制度,我将这套做法简称为“品行分”管理制度。今天借“第九届年会暨校长论坛”召开之机,我将自己的做法整理出来,以起到抛砖引玉之效。
“品行分”管理制度的具体做法是:将学生的平时行为量化赋分为正值、负值,并由专人负责考核记录,每周班会课通报一次,经核实后的分值进行累加。每学期分为两个学段(三年共11个学段),每个学段都根据学生的累积分值按照A等级的学生不超过30%,A、B两个等级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70%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待到初三毕业综合素质评价时,将学生在11个学段所获得的A、B、C、D四个等级,分别赋值为4、3、2、1,再进行累加,并将累加后的分值以表格的形式发给学生及考核小组的老师,作为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展纲要(试行)》指出“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使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将学生平时行为进行量化,让学生对自己日常行为的评价结果有明确的预判,从而做出有利于自己发展的行为选择。而“即时、即地”地给学生行为进行评价,将评价信息及时地反馈给学生,让学生看到自己的发展、进步,发现自己的不足,逐步培养学生自律意识和反省能力,并由此产生进步的动力,促使受教育者获得发展。当然,要充分发挥品行分管理制度的最大效能,在建构这项制度时,就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评价制度的创立要让学生参与
要实现对学生日常行为的正确评价,就必须建立健全班级评价标准制度。评价标准的制定程序应体现民主,让学生参与到制定过程中去,使评价标准能够反映班上绝大多数人的意志,这样在执行时就会有良好的学生基础。
这样的班会一般由班委主持,先由班委会在征求教师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草案,然后交由学生举手表决,过半数以上通过。再好的提议,如果未经表决就不能够作为制度来执行,即使班主任也不能例外。
二、评价标准要明确
“法无规定者不为法”,评价的标准必须明确。对学生行为评价一定要做到有规可循,不能进行随意性解释。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即使学生的行为对班级造成伤害,也不能对学生的行为进行处罚。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有预见性。例如我班有个同学因中午没回家吃饭,偷偷到游乐室捣台球。这件事情被巡视的校长政教主任发现后,值日班长决定依据学生进网吧的相关规定,将他的“品行分”记“-3”分。这位同学投诉到我这里,我立即召开班委会进行讨论,最后大家达成共识:虽然这名同学的行为是错误的,其行为给班级造成了不良影响,但班规在此之前并没有对这种行为做出明确的规定,所以这种处罚是没有根据的,也是无效的。事后班级只针对这个学生的行为做出补充规定,以约束此类行为今后再次发生。
三、评价内容要全面
学生的校园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学生的成长也是多方面的,我们应从多维度的视角对学生进行评价,既反映学生的德育情况,又反映学生在课程学习、课程以外的学习与成长情况。“品行分”不同于“学业考试分”,它涉及到学生生活的方方面面,重在对学生成长的引导。如上课讲话、迟到早退、作业不交、课间追逐打闹、进网吧、乱扔垃圾等行为都赋负分,在运动会上、在学校开展的活动中为班争得荣誉的,参加志愿者活动、文娱活动、班级获得流动红旗小组、值日卫生获校评90分以上的等行为均赋正分。评价内容克服了“唯成绩论”倾向,更关注学生发展的全面性。
四、评价主体要多元
我班参与班级量化打分的有各科课代表、劳动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班长、学习委员、班报主编、黑板报检查员、纪律监督员等多人,坚持“谁主管谁打分,谁打分谁负责”的原则。评价主体多元化,既分解了班干的负担,又让更多的同学参与到班级管理中去。
五、评价过程要公开
我班的班级量化分值由一位同学负责统计,全班学生予以监督。评价者将对被评价者每天量化分值及评价依据都交由这名同学记录保管(评价依据保管一周,供班上学生随时查阅),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告知被评价者,每周班会课都公布每个人的得分(称为品行分)情况。学生对自己的评价结果有疑问,可以向班主任或者班委会提出异议,做出评价的班干必须做出解释。评价结果在每次的家长会上要公布,每个同学的每学段的评价等级在班报上公示,随时接受家长和学生的监督。
六、评价结果要公正
“同样的行为有同样的评价结果”,同样的事情同样对待,对学生的评价不能因人而异。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加强对班干的教育与管理。我班明确规定:如果发现班干在对学生评价时徇私舞弊,就实行一票否决,当场予以更换,绝不姑息。
七、评价方式要灵活
要坚持开放性原则。我班的班级评价内容及评价标准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态的,它根据情况不断发展变化而随之更新。班委会一旦发现有危害班级利益、影响学生成长的不良行为时,可以随时提出草案,交由学生举手表决,补充新的班规。或者有同学认为某项班规涉及不公平时,也可提出修改申请。
要尽可能避免“品行分”差距过大,以免学生对评价结果产生绝望性情绪。为此我们将评价等级结果由每学期一次调整为两次,让“品行分值”间隔一段时间后又重新归零,使学生保持竞争性。
八、要体现评价的教育性
我们不能为了评价而评价,更不能一评了之,万事大吉。评价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发展,评价的过程就是教育的过程。要加强评价的教育性,就必须有效利用班会课。对获得“正分”行为的同学要在班上大力宣传表扬,对获得“负分”行为的同学要及时进行批评。对同一负分行为多次出现的同学,要定点跟进,及时进行个别谈话,提出整改意见,以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由于“品行分管理制度”与中考的综合素质评价相衔接,引起了家长的重视与学生的关注;随着这项制度不断推进与完善,我班的班风班貌有了根本性改观,班上学生自我管理水平、规则意识、明辨是非的能力都有了明显提升。目前,我校的许多班级也都在借鉴采用我的这套管理制度,均取得不错的教育效果。当然,由于本人水平及能力的有限,有些做法还很不成熟,存在着诸多的不足。我希望在当前全省推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大背景下,与同仁们不断地探索下去,实践,思考,再实践,让我们的评价机制能真正地促进学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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