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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塑道德敬畏(2007-01-07)


   现代社会,人们有许多不如意,换句话说,社会生活中有太多的不和谐的地方.比如,偷盗猖獗,车匪路霸,奸商恶吏……最让人接受不了的是,娼妓也走上了大街,改头换面的洗头房.洗脚屋.美容美发厅已充斥了我们的生活.象我们这样已过不惑之年的人可能感受更深.记得青少年时代,民风比较淳朴,一提到妓女这个字眼,都觉得是那样的不干净,让人恶心,人的世界就不应该有这种肮脏的东西存在.可是今天,你上公共汽车,可能一不小心与你坐在一起的就是一位小姐”;出入酒楼发廊,可能稍不提防就会落入小姐的圈套.妓女已成为一种客观存在,让你无法回避.有一份触目惊心的资料,不说不知道,说出来下一跳. 20061216<<参考消息>>记载:据有关统计中国有300万妓女,美国国务院报告说有1000,中国经济学家认为全国有2000万性工作报告者,这个行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约占6%的比例.

     可能你也会问我们这个社会怎么啦?全社会有意无意的道德沦丧恐怕就是这些客观存在的真正根源.有意的道德沦丧,倒并不可怕,因为在突破道德底线之后,还有法律的约束,假冒伪劣,随着市场秩序的进一步规范,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健全,逐渐会销声匿迹.而全社会的这种无意识道德沦丧,才是更可怕的因素.我们常常在做了违背道德的事情之后觉得就象随地吐了一口痰一样,若无其事,扬长而去.KTV包房,找小姐陪唱,已成为一种时尚;受贿行贿成了一种必然不这样就办不成事;更多的违背道德事情大家都这样做了,我也这样做了,甚至你不这样做就会吃亏.然而,正如鲁迅先生所说,都如此便对么?

     全社会的有意无意的道德沦丧,我们可以列出许多原因,如社会经济发展的过渡时期,资本原始积累的特征……可是我们可能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原因,即道德敬畏的丧失.如今提到道德,人们失去了本应该有的那种神圣感敬畏感,而有的只是对道德的亵渎和玩弄,在某种意义上说,道德也成了装扮入时的小姐
 

    我曾经实实在在的在农村生活了16年,进城读大学才算真正离开了农村.然而这16年的农村生活经历,却给予了我很多难得的东西,脚踏实地的生活态度,诚实善良的个性秉赋,人到中年才真正体会到,这写都是极为珍贵难得的.生产力水平低下,生活质量较差的五六十年代的中国农村,基本上处于一种生活的自然状态,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春种秋收,男耕女织.正是这样一种混沌自然的生活状态,产生了一种自然状态的道德敬畏.这种道德敬畏体现在两个方面:雷电和鬼魂.雷电是一种纯自然现象,它有无比的威力,击穿过房子,打死过人和耕牛,但是人满为患赋予它道德的力量,人们都说被雷劈死的都是干了很多坏事的人,干了坏事是要遭雷打的.鬼是无形无色无味的,纯粹是虚无状态的精神产品,可是它却无所不在无所不能,干尽了坏事鬼是不会放过你的.随着知识的增长,我们现在都能够以科学的态度解释雷电和鬼魂,但是它们在孩童道德启蒙教育阶段所产生的敬畏作用是无庸置疑的.这种道德敬畏能产生无穷的力量,促进人们道德意识的形成,约束人们的行为规范.
    社会在发展,科技在进步,尤其是网络时代信息的快速传播和更新,我们不可能再回到五六十年代,在科学面前雷电和鬼魂也不再神秘.我们如何在现实世界重塑这样一种道德敬畏?法律是最终的保障,高悬法律之剑,就象雷电和鬼魂在孩子心理上所具有的震慑力那样,让法律在成人的心理上具有一种神圣的力量.在道德的底线上,强化道德的威慑作用.新加坡的鞭刑,可能有一千条理由应该废除,但这一法律对小偷的威慑作用却是显而易见的.国内制假贩假成风,为什么屡禁不止?法律的无力感是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乱世用重典,如果对涉假者予以重罚,罚得他倾家荡产,谁还去冒这个风险?在一个法治社会,当道德底线缺失的时候,法律也只有法律,才是最后的屏障;重塑道德敬畏,法律仍然只有法律,才是最后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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