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数字统计,日本帝国主义侵华引发的抗日战争期间供进行了22次大会战,重要战斗1117次,小战斗38931次(注:此数字未包括敌后抗日游击战斗等数字,据统计,仅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八路军、新四军和华南抗日游击队参战次数即达12.5万多次)。在如此频繁而残酷的战乱中,损失之巨可想而知。据何应《日军侵毕八年抗战史》书中的统计,中国军队仅在武器方面,共消耗步枪86万支,各式机枪近 7万支,各种火炮 7400余门,枪弹 18亿发,炮弹1000余万发,手榴弹2200余万枚。至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生命财产的损失,则更为惨重。但是究竟损失有多大,至今尚缺乏全面、完整、准确而统一的数字。日本东京大学副教授石井明曾撰文谈及中国在日中战争期间人与物的损失问题时,说过这样一些数字:50年代初期,中国提供的数字说,在这场战争中军民死伤1000万以上;60年代初,李新、彭明等的著作说,仅人民群众就死伤 1800万人;1985年 8月,宋时轮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文章说中国军队死伤380余万人,人民群众死伤1800余万人。显然“中国军队”也包括国民党军队在内。但是这个数字尚不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热河、台湾等省的数字。石并明说,台湾方面的说法与此不同, 1966年台北版的《日本投降与我国对日态度及对俄交涉》一书记载,国民(非战斗人员)死伤842万余人,军人死伤331万余人。何应钦1978年在香港出版的著作说军人死伤和去向不明321万余人。何的这个数字不包括八路军、新四军及中共领导和影响下的其他军队的死亡数字。关于物资方面的损失,石井明说,中国50年代的数字是500亿美元;李新、彭明的数字是600亿美元;宋时轮的数字是1000亿美元; 1987年 7月,中国历史学家刘大年在日本说,抗日战争中,中国军民死伤2000万人,财产损失1000多亿,这并不包括辽、吉、黑三省和原热河及台湾损失的数字;台湾方面说,除辽宁、吉林、黑龙江、热河、台湾之外,全国公私财物直接损失313亿美元.间接损失270亿美元,共计580余亿美元。石井明教授认为.日本和中国东北、台湾的史学家应通力合作,把战争期间东北三省、热河及台湾等方面人与物的损失数字补上去,应该有一个完整统一的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