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 从1949年-1972年,我国没有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也没有明确的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但1966年之前,在实际工作中也采取了一些保护环境的措施 。
v 1972年6月,我国派代表团出席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从此把环境保护工作正式列入议程。
v 1973年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国务院设立了环境保护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开始起步。
v 1973年-1983年,是我国环保工作的起步时期。
v 1981年以后,我国开始了排污收费。
v 从1984年到1988年,是我国环保工作实现重要转变的时期。
v 1983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确定将环境保护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
v 1989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把第二次会议制定的大政方针具体化了,形成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1999年调整为谁污染谁付费)”和“强化环境管理”三大政策体系和八项环境管理制度 。
v 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以后,我国努力实现传统发展战略向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转变。我国总结了环境保护工作20年来的经验,也吸取了国际社会的新经验,提出了环境与发展的十大对策。
v 1996年7月我国召开了第4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编制出台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同时出台的还有一系列保证措施。这标志着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已经进入逐渐成熟的时期。
v 1999年国家环保局提出了“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先后出台了《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纲要》、《全国生态环境建设纲要》、《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