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呦呦的获奖,给中国科学界带来的应该不仅仅是一座奖杯。透过这面多棱镜,探讨分析其折射出来的现象与问题,对于推动我国的科技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不无裨益。
首先,因为没有博士学位、留洋背景和院士头衔,屠呦呦被戏称为“三无”科学家。无博士学位和留洋背景是“文革”前的历史条件所致,落选院士则值得探究。据了解,前些年屠呦呦曾几次被提名参评院士,但均未当选。
像屠呦呦这样做出国际认可的重大科学贡献而落选院士的,在我国并非个案:“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中科院上海系统所研究员李爱珍,享誉海内外的北京大学生命科学院教授饶毅……
这些人是因为学术水平不高、科学贡献不大而落选院士吗?答案显然不是。从上述几位“落选院士”的治学为人风格中,人们或许能得到一些启示。袁隆平至今仍像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一年到头大部分时间扎在水田里研究超级水稻; 李爱珍数十年如一日呆在实验室里搞研究,如果不是因为她当选美国国家科学院外籍院士,恐怕还不为社会所知;屠呦呦除了“不善交际”,还比较直率,讲真话,不会拍马,比如在会议上、个别谈话也好,她赞同的意见,马上肯定;不赞同的话,就直言相谏。
作为“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工程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两院院士的评选无异于风向标、指挥棒,具有无可替代的引领、示范作用。默默工作、不善交际、敢讲真话、贡献卓著的落选院士,向社会传递了怎样的信号?给公众造成了怎样的印象?
其次,“不能把团队的成果归于一个人”;“把奖颁给她一个人,对项目的其他参与者不公平”……自屠呦呦获得拉斯克奖以来,类似的言论就不绝于耳。
对青蒿素研究的历史稍作梳理,我们不难看出,长达10多年的青蒿素研究的确是协作攻关的集体结晶。
但拉斯克评奖委员会之所以把奖杯颁给屠呦呦,所依据的是三个“第一”:第一个把青蒿素带到523项目组,第一个提取出有100%抑制率的青蒿素,第一个做了临床实验。
以“第一”论英雄,也是其他国际科学奖项所遵循的共同原则。
以“第一”论英雄,并不是推崇“个人主义”、否定其他参与者的功劳,而是旨在强调第一发现者在科学研究中独一无二的贡献。在探索未知世界的茫茫黑夜中,是第一个发现者或发明人开启了希望的大门,为后来者找到了通往成功的路径,其地位和作用无可替代。试想,在青蒿素研究中如果不是屠呦呦发现了青蒿素的提取方法,之后的结构测定和药物改良就无从谈起,“东方神药”不知何时才能诞生。
科学研究不是“记工分式”的简单劳动,而是不折不扣的智力冒险。只有尊重“第一”、崇尚“首创”,才能激发更多的勇者不畏艰难,向着光辉的顶点执着攀登。如果在科技奖励中采取“人人有份”的平均主义,不仅不公,而且有害:这样做不仅消解了第一发现者或发明人的价值,也会打击他们的创新积极性,阻碍重大原创成果的产生。201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