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十二中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管理规定
为提高全民思想素质和身体素质,全面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落实,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训练、比赛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
开放对象:社区居民,青少年学生。
二、
开放时间:(确保不影响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
周六、日: 上午:9:00
~ 11:00
下午:15:00
~ 18:00
寒暑假
: 上午:9:00
~ 11:00
下午:15:00
~ 18:00
周一~周五:下午:17:00~19:00
三、开放内容:健身锻炼。
四、管理办法
1.进入校园时学生应出示有效证件,成年人应出示市民政局颁发的出入证,自觉配合门卫做好登记工作。
2.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开放时间和场所进行活动,不得提前或超时,不得擅自进入非开放场所。
3.传染病患者、宠物和各类车辆禁止入校。
4.如遇开放时间和学校安排的活动冲突时,应主动避让,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5.自觉爱护学校的公共设施,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6.严格遵守活动器械的使用常规,安全责任自负。如带孩子前来活动的家长,应对孩子在校活动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7.场地卫生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由政教处负责。
8.门卫按规定做好出入登记,违反上述有关规定者禁止入内。市劳动局派驻人员做好运动场开放期间卫生保洁及安全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