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老字号--福建回春
“北有同仁,南有回春”,始建于清朝乾隆年间的百年老铺-----回春药店,历史悠久,信誉驰名海内外。历史上,普通市民购药,豪绅商贾购买贵细药材,名医重病,处方配制,无不指定回春,方觉购得真货。正是因为“回春”百年来始终坚持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经营之道,才赢得了“南方同仁堂”的美称,在社会和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声誉。为进一步发挥中华老字号的品牌效应,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以“回春”为商号,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于2003年组建成立福州市第一家医药零售连锁企业-----福州回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诚招天下商、信积成年财”。 “回春”将继续秉承“诚信为本”的企业精神,以诚彰业、以信立世。回春将用诚信构筑优质的商品和服务来满足每一位客户的需要,以诚信立足于八闽大地,不断发展,把“回春”打造成福建医药零售业的一面旗帜,使得顾客买药不再盲目,用药更加放心,为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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