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绿化率42%
湖东路十几年来虽多次整修,但行道树至今一棵不少;一棵小树苗被汽车撞倒,立马引来新闻媒体的监督……马鞍山市通过立法,保障和发动全社会参与、促进绿化造林,全市绿化率超过42%,先后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称号。今年,该市的植树造林面积将超万亩。
马鞍山市颁布的绿化造林办法明确规定,各类绿化工程建设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设计方案经审查或备案的建设项目竣工后,配套绿化工程必须经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规定,新建的多层居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5%,小高层
(含高层)绿地率不得低于42%,公园绿地率不得低于75%,园林广场绿地率不得低于60%。
该市还以承包山林、山场等形式,促进造林绿化。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积极上门,为造林承包户们提供“种、护、销”一条龙服务,根据自然环境帮助承包户谋划适宜种植的树种,从技术上对护林进行指导。在农村,大力开展村庄、庭院、道路、小广场绿化活动,加强对村庄周边山场绿化,改善了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