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再获全国卫生城市殊荣
国家卫生城镇命名表彰电视电话会议12月20日下午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马鞍山再获全国卫生城市殊荣。会议对2011年通过复审的安徽马鞍山市等63个国家卫生城(区)进行重新确认命名,对北京市平谷区等35个新命名的国家卫生城市(区)进行表彰并颁发牌匾。当日下午,副市长高晓平在合肥国家卫生城镇命名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安徽分会场,从省卫生厅领导手中再次捧回国家卫生城市金字匾牌。
全国爱卫会关于2011年国家卫生城市(区)、乡镇(县城)复审结果的通报中指出: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国爱卫办于2011年6月至10月对2007年命名的国家卫生城市(区)等进行了复审;重新确认安徽马鞍山市等63个城市(区)为国家卫生城市(区)。我市之所以能在3年后复审后顺利达标,关键在于我市在取得荣誉称号后,工作力度不减,在巩固和提高卫生创建成果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国家卫生城市的典型示范作用。正如全国爱卫办在对我市暗访调研情况报告中所指出的:马鞍山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氛围较浓厚,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较大,环境卫生质量得到了提高,城市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2011.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