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新闻周刊》网站5月1日文章 题:他母亲的梦想
上世纪60年代初,《民权法》尚未诞生,妇女运动尚未兴起,一名17岁的白人少女在跨进大学校门的短短几个星期后便怀孕了。令人惊讶的不是她在学期末选择了退学,不是孩子的父亲来自另一个大陆并有着与她不同的肤色,不是她在大半个美国都把与黑人通婚定为重罪时嫁给了他,也不是她在婚后不久便与丈夫离异。令人惊讶的是她坚信,她的儿子聪颖过人,“在这个世界上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哪怕是当美国总统。”她说对了。
一生坎坷不落俗套
奥巴马的母亲曾提醒他:“我也许没给你别的,但我给了你一个有趣的人生。”她自己的一生也是有趣的,不落俗套,辗转各地,与时代格格不入,充满了失误、烦恼与成就。她是一对堪萨斯夫妇的独生女,小时候颠沛流离,12年里搬了7次家,最终上了西雅图的一所高中。
父母给她取名为斯坦利,这个男孩子气十足的名字给她惹来不少麻烦。因此,来到夏威夷大学后,她改用中间名,怀孕时名叫安·邓纳姆。由于再婚,她在大部分职业生涯中的名字是安·索托罗。后来她发表文章时使用的名字是S·安·邓纳姆。
离异后不久,她与印度尼西亚留学生洛洛·索托罗结婚,并带着6岁的贝拉克跟随他来到生活条件十分艰苦的爪哇。1970年,她生下奥巴马同母异父的妹妹玛雅。与洛洛的感情也未持续很久。奥巴马的父亲言语粗鲁,玛雅的父亲则常常提着酒瓶子在外面游荡至深夜。在儿子看来,这段婚姻显然是寂寞的。1979年,他的母亲和继父离婚。此后她再也没有建立较长久的感情生活。
为人母向来是需要勇气的,一个孤立无援的母亲尤其需要勇气。从1973年开始,安·索托罗一直独自抚育着两个不同种族、不同父亲的孩子,边养活他们边读完了硕士。她从事小额贷款工作,向东南亚穷人发放信贷,自己却常常捉襟见肘。她不愿回美国的部分原因就在于经济状况。她在国外可以生活得很安逸,而在美国只会债台高筑。如果一名事业有成的女性有孩子,我们通常不会先过问她的育儿能力,但安·索托罗的情况不同。毕竟,我们需要弄清我国第44任总统是怎样成长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