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有创意的苹果公司
美国《商界快递》杂志评选出2011年全球最有创意的50家公司。排在首位的是苹果公司,它拥有激活技术市场创新思维的能力。
排名第二的是微博网站“推特”,它的用户数在最近5年里增长了20倍,达到两亿人。“推特”今年的排名大幅上升——去年它只排在第50位。
铜牌属于拥有6亿用户的社交网站“脸谱”。它去年排名第一位。第四名是日本日产公司。这家日本汽车制造商的主要成就是研制出“聆风”(LEAF)电动汽车并将其推向市场。美国团购网站Groupon锁定了创新榜的第五位。该公司拒绝了60亿美元的收购提议,令市场大为震惊。而想要收购它的正是排在第六位的谷歌公司。中国的曙光计算机产业有限公司排在第七位,它研制出了全世界最快的超级计算机。紧随其后的是美国网络影视光盘租赁公司(Netflix)。第九名是社交游戏公司Zynga,它通过为社交网站设计游戏挣到了5亿美元。第十名是美国的Epocrates医疗软件公司。俄罗斯的搜索网站Yandex排在第26位。它是少数几个能与谷歌竞争的搜索引擎之一。Yandex在俄罗斯占有65%的市场份额。
开发杀毒软件的卡巴斯基实验室排在第32位。这家俄罗斯公司现在为微软、思科、IBM等企业提供信息安全解决方案。它在创新榜上的排名超过了微软(第37位)、思科(第41位)和三星(第43位)等巨擘。此外,Yandex和卡巴斯基去年都没有上榜。
如果说“推特”是今年排名上升最快的公司,那么亚马逊电子商务公司正好相反,它从去年的第二位下滑到今年的第27位。排行榜的编制者表示,这些上榜公司将为全球市场发展指明方向。它们目标明确、不拘一格且敢于尝试。
IT牛人史蒂夫·乔布斯(Steve
Paul Jobs),“苹果”电脑的创始人之一,1985年获得了由里根总统授予的国家级技术勋章;1997年成为《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同年被评为最成功的管理者,是声名显赫的“计算机狂人”。2009年被财富杂志评选为这十年美国最佳CEO,同年当选时代周刊年度风云人物之一。
1955年2月24日,斯蒂夫·乔布斯出生在美国旧金山,刚刚出生,就被大学教授的父亲与颓废派艺术家的母亲无情地遗弃了。幸运的是,一对好心的夫妻收留了这位可怜的私生子。
虽然是养子,但养父母却对他很好,如同亲子。学生时代的乔布斯聪明、顽皮,肆无忌惮,常常喜欢别出心裁地搞出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恶作剧。不过,他的学习成绩倒是十分出众。
当时,乔布斯就生活在著名的“硅谷”附近,邻居都是“硅谷”元老——惠普公司的职员,在这些人的影响下,乔布斯从小就很迷恋电子学。一个惠普的工程师看他如此痴迷,就推荐他参加惠普公司的“发现者俱乐部”。这是个专门为年轻工程师举办的聚会,每星期二晚上在公司的餐厅中举行。就在一次聚会中,乔布斯第一次见到了电脑,他开始对计算机有了一个朦胧的认识。
在上初中时,乔布斯在一次同学聚会上,与比他年长5岁的沃兹见面。沃兹是学校电子俱乐部的会长,对电子也有很大的兴趣。两个人一见如故,8年后他们创办了苹果电脑公司。
19岁那年,刚念大学一年级的乔布斯,突发奇想,辍学成为雅达利电视游戏机公司的一名职员。没过多久,年轻而不安分的他又对佛学产生了兴趣,连工作也不要了,飘洋过海去印度追随大法师修行练功。这次结果可想而知,不但没有学成佛,路上还吃尽苦头。他只好重新返回雅达利公司做了一名工程师。
安定下来之后,乔布斯继续自己年少时的兴趣,常常与沃兹一道,在自家的小车库里琢磨电脑。他们梦想着能够拥有一台自己的计算机,可是当时市面上卖的都是商用的,且体积庞大,极其昂贵,于是,他们准备自己开发。制造个人电脑必需就是微处理器,可是当时的8080芯片零售价要270美元,并且还不出售给未注册公司的人。两个人不灰心,仍继续寻找,终于在1976年度旧金山威斯康星计算机产品展销会上买到了摩托罗拉公司出品的6502芯片,功能与英特尔公司的8080相差无几,但价格却只要20美元。
带着6502芯片,两个狂喜的年轻人回到乔布斯的车库,开始了自己伟大的创新。他们设计了一个电路板,将6502微处理器和接口及其他一些部件安装在上面,通过接口将微处理机与键盘、视频显示器连接在一起,仅仅几个星期,电脑就装好了。乔布斯的朋友都被震动了,但他们都没意识到,这个其貌不扬的东西就是世界上第一台个人电脑,会给以后的世界带来多大的影响。但是精明的乔布斯立即估量出这种自制电脑的市场价值所在。为筹集批量生产的资金,他卖掉了自己的大众牌小汽车,同时劝说沃兹也卖掉了他珍爱的惠普65型计算器。就这样,他们有了奠基伟业的1300美元。
1976年愚人节那天,乔布斯、沃兹及乔布斯的朋友龙·韦恩做了一件影响后世的事情:他们三人签署了一份合同,决定成立一家电脑公司。公司的名称由偏爱苹果的乔布斯一锤定音——称为苹果。后来流传开来的就是那个著名的商标——一只被人咬了一口的苹果。而他们的自制电脑则被顺理成章地追认为“苹果I号”电脑了。
乔布斯成为一个奇迹,但这个奇迹还将继续进行下去。他总是给人以不断地惊喜,无论是开始还是后来,他天才的电脑天赋;平易近人的处世风格;绝妙的创意脑筋;伟大的目标;处变不惊的领导风范筑就了苹果企业文化的核心内容,苹果公司的雇员对他的崇敬简直就是一种宗教般的狂热。雇员甚至对外面的人说:我为乔布斯工作!美国媒体称他是在美国经济10年衰退的废墟中站起来的英雄,是这个世界上最成功的创新家。你也许未必同意这一评价,但说他是近几年来数字产业风头最健的人物,恐怕不会有异议。
一本名叫《非同凡“想”——乔布斯的创新启示》的新书。创新是什么,按照作者的定义,它是指能够带来积极改变的新的行为方式。创新将世界变得更美好。有人经常把创新和发明混为一谈,其实二者互为补充,又各不相同。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发明家,但是人人都可以是创新者。问题是,创新能学吗?或者说,乔布斯的创新可以被复制吗?乔布斯本人就不相信有一套能复制创新的系统,说这就像一个不酷的人非想扮酷,没戏。但是如果我们把思路调整一下,不是追随乔布斯本人,而是追随从乔布斯身上总结出来的创新理念与原则,我们至少能让自己做得更好一些——正如苹果公司的四字箴言所说:非同凡“想”(think differently)。
与同样是业界奇才的比尔·盖茨相比,乔布斯的成功与个性化激情、与创新相关,盖茨的成功则是一场商业比拼的传奇。前者的个人魅力更强。两强相争,微软曾一路领先。但苹果公司在2010年一举超过了微软,成为最具价值的科技公司。而微软在成功的路上,不时遭到模仿苹果或他人的诟病。2007年,盖茨和乔布斯颇为罕见地一起出现在“D·数字化大会”上。盖茨称赞“史蒂夫所做的一切非常了不起”,向乔布斯对产业和创新精神产生的影响表示敬意。有趣的是,在另一个场合,乔布斯却在礼貌地祝盖茨“一切如意”之后,直言他觉得盖茨和他的公司视野有点狭隘。在这本书中,作者也似乎在有意无意间,将苹果与微软公司两相对比。
说起来,个人电脑、mp3播放器、手机、平板电脑都不是乔布斯发明的,但在乔布斯的创意激情之下,这些产品无一不被加上了与众不同的创新元素。甚至可以说,每一次都是革了该产品的命。以平板电脑为例,iPad的上市时间,是2010年4月。但乔布斯并不是唯一有远见的人。早在2001年年底,比尔·盖茨就放言,平板电脑很快将成为最流行的PC品种。但是,微软前副总裁布拉斯在iPad上市后撰文说:“尽管我们有全世界几乎最大的公司实验室,尽管我们有三名而不是一名首席技术官,可我们的公司文化让那些有远见的思想家的努力一次次化为泡影。”他在文中透露,他和一个团队在2001年正在主攻平板电脑,可负责office软件项目的副总裁并不喜欢这个概念,拒绝在office软件上改动,以便能够运行在平板电脑上。这实际上等于枪毙了这个项目。微软的平板电脑也随之解散。内耗使这个项目中途夭折,而它已经耗费了数亿美元的开发费用。结果是苹果公司抢跑领先,将笔记本电脑与手机中间地带的这款数码产品化为“神器”。
其实,乔布斯不断涌现创新灵感,往往是因为他把目光放在了计算机产业之外。他说:“苹果能创造出像iPad这样的产品,就是因为我们一直试图站在人文艺术和科学技术的交会处,博采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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