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烟文明
在民间,老百姓有句口头禅: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这是个有趣的话题。
经过多年的教育和熏陶,在有关阶级的学说上,我们曾经无条件接受阶级对立的观点,随着人生阅历的丰富,经过自己独立思考,特别是这次的台湾之行,我清楚地认识到,阶级对立不是绝对的,更不是不可调和的,可是阶级的冲突又是客观存在的。阶级冲突实质上是两种文明的冲突,我们不妨名之曰:光脚文明与穿鞋文明。在行为方式上,为了表示对某一事物的不满,穿鞋文明可能表现为嗤之以鼻,而光脚文明则可能是跺上一脚并同时吐口唾沫——“呸”;在婚姻爱情方面,穿鞋文明可能信奉“强扭的瓜不甜”,光脚文明则可能是“让生米煮成熟饭”;在公共场合,穿鞋文明可能轻声细语,文质彬彬,光脚文明则无所顾忌,捋着袖子光着膀子,高谈阔论,在世界各地大声说话让人唯恐避之不及的肯定是大陆人。有一张大家都熟悉的图片,邓小平先生会见撒切尔夫人,邓小平跟前摆放着一只痰盂(有需要是可以随时当着女士的面吐痰的),谈着谈着,邓小平不自觉地掏出香烟,他也觉得不太合适,客套的说:我可以抽烟吗?光脚文明可能觉得,我已经征询了对方已经讲礼貌了,穿鞋文明则认为,在这种重要的国际场合,无论如何都不应该吸烟,恐怕这是诠释这两种文明区别的最好例证了。穿鞋文明与光脚文明是有冲突的,有时还可能是很严重的冲突;穿鞋文明不能统治光脚文明,因为光脚的不怕穿鞋的,造反有理,革命无罪;光脚文明会对穿鞋文明造成很大的冲击,但最终光脚文明会走向穿鞋文明,逐步向穿鞋文明靠拢。
也曾到过北美地区,曾经亲身经历过抽烟的同胞被人鄙视的场景,在公共汽车站台,大家都在等车,一位同胞拿出香烟,就像邓小平先生那样自然而然,在北美室外是可以抽烟的,那些老外立马避开并用极端鄙夷的眼神看着我们,就像满身污秽的乞丐走到面前,唯恐避之不及。在台湾是全民禁烟全域禁烟的,禁烟的措施比北美还要严格,很多场合都能看的禁烟的告示,违规者被依法罚款新台币两千至一万元(台币5元相当于人民币1元),禁烟的效果也更明显,北美还有很多的酒吧可以买到烟酒,在台湾只有极少的专卖店才有烟酒销售,酒店饭馆,哪怕是大排档,都不能销售烟酒,更不要说学校、医院等公共场合了。即使有人抽烟,也是躲得远远地,生怕影响他人。我们也问起过校园禁烟,回答说开始会有少数烟民,但吸烟地点会有限制,可以吸烟的地点会越来越少,最终取消,现在的学校基本没有抽烟的。
我们应该提倡怎样的吸烟文明,吸烟是不文明行为,但吸烟也要讲文明。首先,尊重烟民吸烟的权利,吸烟是个人行为,应该受到尊重和理解。第二,公共场合必须严格禁烟,饭店、车站、剧院、学校、医院等。第三,以不影响他人为原则。第四,国家不以增加税收为目的,变相鼓励吸烟。在台湾,偶尔也会看到吸烟,但他们生怕会影响他人,一般都会自觉避开他人。在大陆,烟民一般都是不怕会影响他人,当然也不会有人有意识非要影响他人,害人之心本没有,影响他人我不怕。更有甚者,在大陆给人递烟、送烟被视为尊敬和礼貌。这恐怕也是穿鞋文明与光脚文明的区别吧。在台湾总有一个深刻感受,台湾各方面都走在我们前面,我们今天所实行的基本上都是他们20年前所做的,吸烟文明恐怕也会遵循这样的规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