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两会结束后,我曾写过一篇文章
<<"两会热"的冷思考>>(点击可查看).文中提到:在全国的媒体中,"多少名代表带着多少江淮(齐鲁)儿女的重托",诸如此类的报道铺天盖地.一般的读者读也就读了,我们不妨多说几句:第一,谁托付他了;第二,通过什么法律形式确定由他们代表那么多的儿女?第三,他们到过我们社区还是到过我们车间,向我们了解了什么情况没有?这些都没有凭什么他们就代表了呢?!
思考着如何完善和健全法制,使我们的社会更趋和谐健康.
今天,我想再一次更明确的提出两个命题:
第一,全国有13亿人民,又有那么多全国人大代表,他们正聚会北京,参政议政,共商国是,我要提的问题是,谁是代表我的?不可能那么多代表,竟然没有代表我的?但是我和全国人民一样,确实不知道谁是代表我的.有人可能会说,你是教师,全国人大代表里有教师,他们会代表你说话;有人会说你是安徽人,安徽的人大代表自然是代表你的;有人还会说全国人大代表就是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的.我要说这些都全对,但是借用时下最流行的一句话----为什么呢?这就引出了我要说的第二个问题:为什么说他们就是代表我的?是否履行了某种法律程序?为什么我们当事人却一无所知?这难道不是一个很严重而又急需解决的问题吗?
我是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所谓60年代生人,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享受着中国民主的进步,否则象我们这样的普通知识分子,在这里信口开河谈论政事,早就要倒大霉了,在改革开放之前更是不可能的事.本人有幸成为最基层人大代表(县区一级),亲自见证和实践着中国政治改革的进步.记得07年换届选举时,我们单位和附近的社区作为一个选区,要选举产生两名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有三人,正式选举前,我们三位候选人一起走进社区,与居民代表见面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呼声,解答他们提出的一些要求.最后由选民投票,直接选举产生正式代表.这份经历应该说是难能可贵的.我知道,区人代会推选产生市级人大代表,市人代会又来推选产生省人大代表,省人代会又推选产生全国人大代表,目前我们的法律程序基本就是这样.级别越高的人大代表,与基层选民的距离似乎越来越远,基层选民的诉求很难传递到更高的级别.我们的政治改革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人民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也需要不断提高,但从法律的层面,我们急需完善的是,最后产生的全国人大代表就能反映基层选民的意见,或者说各级人大代表的产生都能反映基层选民的民意.我们可以也应该做到的有两点:第一,基层选民应自愿填写一份委托书,同意委托由他们亲自选举产生的区级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市级人大代表,依此类推.第二,市级人大代表产生之后,应该及时由区人大代表向自己选区的选民通报,让基层选民享有知情权,同样也是依此类推.目前在中国真正依法登记的选民恰恰是这些最基层的选民,千万不能让他们在选完区人大代表后,市.省.全国人大代表就没有他们什么事了.切实提高基层选民的法律地位,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中国人民当家作主新气象.
最后希望我们的高层能更多的了解基层这些鲜活的意见:中国政治改革的当务之急就是要解决"谁代表我"的问题,让广大依法登记的选民知道那么多人大代表中谁是代表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