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英国模式”恐怕治不了“中国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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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改:“英国模式”恐怕治不了“中国病”

日前,11个有关部委组成的医疗体制改革协调小组已经成立。医改大方案有望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出台。据报道,目前,医改小组比较青睐政府承担公共卫生及全民基本医疗的“英国模式”。

英国模式是怎么回事儿?报道说,英国实行的是社区医疗的体系,社区医生对每户人家的健康状况了如指掌,加上由政府组织的各种体检,随时可以把许多疾病消灭于萌芽当中。表面上看,“英国模式”照顾了公平,牺牲了效率,但实际上,真正去大医院看大病的人却减少了许多,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看是提高了效率的。如果真是这样,自然值得借鉴。但借鉴是有条件的,而最根本的条件就是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首先要解决的是,根据我国国情计算人人享有健康权的基本资金。从我国目前的经济状况和政府对医疗保健的投入来看,恐怕还很难做到这一点。

英国现在还算不上是医疗经费投入很高的国家,它的人均GDP24462美元,卫生费用所占GDP的比例为7.3%,人均卫生费用达到1774美元。中国的人均GDP3852美元,卫生费用占GDP5.3%,人均卫生费用为205美元。仅此一项就可看出我国的医疗投入不可能达到英国的水平。

另一方面,在政府和个人负担卫生经费比例上,我们也达不到英国的水平。比较世界各个国家的医疗保健经费,中国个人负担60.6%,而政府,包括预算内和社会支出占约40%.而其他国家是平均个人负担38.2%,其余由政府负担。如果要借鉴英国模式,就需要政府在卫生经费上担负得更多,把目前的比例倒过来。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就得结合我国情况来设计和确保公众享有健康权。

我国的最基本国情是人口众多,特别是农村的大部分人口还没享有国家的医疗保健费。像英国那样,将所有人包干,是不现实的。于是,就应当有中国式的医疗保健模式。其实,在这方面我们曾有很好的历史经验。在上世纪70年代,人人享有保健医疗的“中国模式”世界知名,这个模式在农村就体现为合作医疗,小病不出村,大病进医院。在今天的农村恢复和改善这种制度极为重要,基本思路就是“三结合”的方针,政府、公众、集体各负担一部分,而政府应当适当多投入,减少农民看病的负担。

而在城市,初步的轮廓在8月份北京市通过的《关于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中有所体现,让城市公民“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这是农村合作医疗模式的城市版。但也需要政府提高对医疗经费的投入,比如,在规定的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和预防上,由政府负担。而在大病、重病上,由政府、个人、单位“三结合”支付,这才可能形成符合中国国情的医疗保健模式。

然而,要让中国的城市和农村公民真正享有健康权,并非仅仅是医疗经费的投入加大,而是要切实落实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也就是,不仅要把专业人员、设备投入到基层,而且要把服务意识和社会认可转移到基层。

另一方面,人人享有健康权在国际上有两个数字来衡量,一是人均预期寿命,二是婴儿死亡率。在这两方面,我国人均卫生费用只有印尼和印度的一半左右,但预期寿命却远高于它们。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很多,其中中医的养生保健理论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而在发展我国的医疗保健制度时,这种因素也需要考虑,这也正生动体现了预防重于治疗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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