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q.blog.sina.com.cn/chbklm

  中华博客联盟网站  中华博客自己的网站    
               
欢迎您的光临        返回首页

                       
                      两岸主权共享的条件及意义

    本网站编者按:联合早报刊出这篇文章,觉得观点非常好,至少作为大陆一位普通民众,觉得非常可行。
    不久前马英九提出两岸关系不是国与国的关系;是特殊的一个国家内的两个地区关系。并据此提出了两岸主权共享问题。对此,我提出如下看法和网友共同切磋:

  一、两岸主权共享的条件

  (一)两岸政府必须认同并坚持一个中国原则。

  一个中国是指地理上两岸政府所辖区域的总和。一个中国的名称在未统一前,可保留双方各自的认知;将来经两岸政府协商谈判达成对一个中国名称共识所确定的名称为准。双方中任何一方不认同和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主权共享即宣告结束。

  (二)两岸政府分别有效治理各自辖区范围内的中国领土。

  没有任何外国政府介入。如果发现任何一方让外国政府介入该地区事务,那么双方主权共享即立即中止。

  (三)两岸政府在对外关系上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享用中国主权不得重叠。

  在双方各自建交的国家中代表整个中国,决不搞双重承认。当一方在建交国行使主权的情况下,另一方可设办事处以解决相关对外交往问题。

  (四)两岸政府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双方所代表地区的特殊性和不对称性。

  必须指出双方关系既不是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也不是一个国家内平常两个地区之间的关系;还不是中国大陆内部实行社会主义的大陆地区与实行资本主义的中国大陆港澳地区之间的关系;而是一个国家内部两个政治实体所代表的两个地区之间的特殊关系。这就是双方关系的特殊性。同时,双方关系也不是对称的两个特殊地区关系;而是不对称的两个特殊地区关系。即:中国大陆地区是中国的主体地区。因为,就实际治理领土面积和管理人口来说,大陆地区是当之无愧的主体地区;况且这是国际上171个国家以及联合国都确认了的;在现有中国大陆地区建交国家和国际机构中代表中国行使主权。中国台湾地区是中国特殊地区(中国内战延续政治对立的产物)。因为,中国台湾地区是中国大陆唯一没有实际治理的地区;所以她不同于大陆内部各个地区之间的关系;她和中国大陆主体地区是一个国家内部两个政治实体所辖地区的特殊关系。在现有中国台湾地区建交国家中代表中国行使主权。

  (五)中国台湾地区参与国际组织及其活动问题。

  在双方达成协议的前提下,中国台湾地区可和中国大陆地区共同组团参加。中国大陆地区代表任正代表;中国台湾地区代表任副代表。正代表享有中国的代表权(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否决权等);副代表享有中国台湾地区的列席权(包括发言权、参与权、建议权等)。

  二、两岸主权共享的意义

  (一)有利于为大陆地区和平发展、增强综合国力赢得宝贵的战略机遇期;有利于大陆地区集中精力解决自身在三十年改革开放中形成和积累的各种矛盾和日益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有利于大陆地区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二)有利于台湾地区民众休养生息,集中精力搞好经济、搞好民生,惠及广大台湾同胞。有利于主张两岸和平发展的政党长期在台湾执政;由于两岸和平驱散了战争的阴影,迎来了和平的曙光;台湾百姓安居乐业、经济腾飞,扩大了主张两岸和平发展政党的民意基础。从而使之能够长期执政。有利于压缩台独的生存空间;使台独成为违背广大台湾同胞切身利益的祸台毒瘤,必予取之而后快。

  (三)有利于两岸融合。由于两岸之间去掉了主权争议这个最大政治绊脚石,两岸之间互信增强;两岸同胞之间共同语言增加;互相帮助,在和平发展中彼此借鉴、吸收对方的先进经验,避免对方走过的弯路;使双方在和平竞争中,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四)有利于两岸政治整合,最终走向和平统一。两岸都认同一个中国;经过长期的交流、沟通、融合,使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在台湾同胞中逐渐提升;使台湾同胞真切地感受到大陆地区同胞的善意和爱心;使两岸同胞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逐步增强。那么,随着两岸经济、文化、生活、政治、军事等逐步趋同融合;到那时,和平统一就成了指日可待、水到渠成之事了。

 

                   河北钱尚文

《联合早报网》
 

                 备案序号:皖ICP备07007844号   联系本站   广告推广   本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