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72年11月16日在第十七次大会上正式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1976年,世界遗产委员会成立,并建立了《世界遗产名录》。中国于1985年12月12日加入《公约》,1999年10月29日当选为世界遗产委员会成员。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主要设大会、执行局和秘书处。大会为最高机构,由会员国的代表组成,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大会,负责决定政策和计划,通过预算,选举执行局委员,任命行政首脑—总干事,向会员国提出有关教育、科学及文化方面的建议。执行局负责监督该组织各项计划的实施,每年至少举行2次会 议。委员任期4年,总干事任期6年,可以连任。秘书处是日常工作机构,分成若干部门,分别实施教育、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文化和交流领域的业务活动,或进行行政和计划工作,各部门由一名助理总干事领导。
至2013年6月,中国已有45处自然文化遗址和自然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6月22日在第37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中国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被批准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成为中国第31项世界文化遗产,使我国世界遗产增加至45处,位于世界遗产名录国家排名第二,仅次于拥有48个世界遗产的意大利。